青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8 11:40
来源:青山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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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内教督函〔2020〕3号)以及《包头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包政教督办〔2020〕3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青山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更好实现幼有优育的群众期盼。

三、工作目标

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2024年,全区学前教育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10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认真履行青山区人民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按照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于2024年完成本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督导评估,并通过国家认定。

四、工作任务

实行“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教育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青山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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