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明确“各级决策机关要根据管理权限和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调“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青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制定的依据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四)《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三、目录主要内容
公布青山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项:
1.《青山区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青山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