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14 17:51
来源: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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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介绍:

李海峰 四级调研员、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商务局全面工作,贯彻上级关于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青山区委相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统一领导。

赵建军 一级主任科员、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招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意见,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分管投资促进中心,对接园区、发改委、工信局等。

康家瑄 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协助赵局长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洽谈、协商、调度,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的谋划实施,负责招商引资汇编册整理、宣传片制作等工作。对接市发改委投资促进中心及全区各产业链招商组。

邹 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商务综合执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相关工作;统筹创建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分管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事务股,对接区安委会及成员单位、信访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创城指挥部。

马 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信息报送、综合材料起草、OA、12345、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依法治区工作,负责全局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工会、妇联、团委工作;负责市场发展建设、二手车市场、电商平台、信用体系建设、邮政快递专班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对外开放股,对接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电商科,市邮管局(邮政快递专班)、区各常委部门、政府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等相关部门。

崇鸿儒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项目搜集以及引进国内(区外)资金申报工作;做好签约项目的协调服务和跟踪落实,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负责外资外贸、展会等工作。分管对外开放股,对接市商务局外资科、外贸科、对外开放办、外经科,口岸办(非冷链专班)、园区、发改委、工信局等。

敦韶娟 副科级领导干部(借调领导)

协助局长工作,承担社零指标、服务业发展、消费促进、市场监测、服务贸易等工作;负责餐饮、家政、成品油、物流等行业管理相关工作;对接市商务局运行科、服贸科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能:

青山区商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 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青山区委相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招商引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拟订全区招商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意见,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区 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工作任务的分解、监控和考评工作。收集、筛选、策划和储备全区中长期和年度招商项目。做好项目信息库的储备和招商信息网站的管理更新工作。负责建立与国内外企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经济部门等相关机构的联系机制。组织招商项目的对外宣传和经贸洽谈工作。做好签约项目的协调服务和跟踪落实,提高签约项目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商务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五)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青山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七)落实上级部门和青山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贸易促进会平台作用,指导全区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八)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

(九)贯彻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并协助包头市商务局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指导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

(十)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

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贯彻落实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青山区对外援助工作职责。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备案和申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二)承担统筹协调全区服务业工作。

(十三)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管安全” 及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责任。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与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经济秩序、酒类流通等方面有关职责分工。

(1)青山区商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务领域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青山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

2. 与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流通管理方面有关职责分工。

(1)青山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拟订药品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2)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药品流通监管。

3. 与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方面有关职责分工。

(1)青山区商务局只负责肉类、蔬菜的储备管理。

(2)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边销茶储备管理。

(3)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其他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

三、股室设置:

内设办公室、项目信息股、投资服务股、对外联络股、市场运行股、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事务股、对外开放股


办公地址: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阳光大厦7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 责 人:黄志欣

联系电话:0472-3616724

电子邮箱:qsqsw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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