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15:47
来源: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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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峥 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等方面的工作。

王兴超 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务服务一股、政务公开股和综合业务二股。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府采购;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信访维稳、12345便民热线、创城创卫、安全生产及应急相关工作;

卜云丽 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和效能监察股。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各类文件运转、办理以及局文件的统筹制发;负责党组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务服务工作;负责人事、档案、机要保密、群团、总值班、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效能监察、信息宣传、意识形态、依法治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及双拥工作。

李亚楠 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大数据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大数据中心。负责大数据发展、信息化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全区数据管理、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相关工作;负责承担数据与算力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李晓霞 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政务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政务服务二股和综合业务一股。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入驻窗口效能监察考核;负责开展全区“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日常接待事务性工作及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配合卜云丽副局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效能监察。

机关职能: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规划计划、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全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协调推动部门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基础清单标准化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协调推动自治区、包头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承担“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政务服务效能监察工作。

(四)统筹指导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起草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统一要求,做好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五)统筹全区数据管理工作,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负责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

(六)统筹指导全区数字政府建设,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规划工作。负责区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指导全区相关工作。

(七)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负责拟订全区数字经济产业政策、规划计划、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数字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负责提出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青山区数字化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备案数字化项目。协调推进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数据领域交流合作工作。

(八)协调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按照自治区、包头市统一部署承担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工作。

(九)负责区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和监管工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政务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协调、指导全区各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统筹,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十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山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承接区委办、政府办下派各项工作。负责日常文件运转、督办、报送及会务服务工作;负责日常公章使用、办公用品领取、外出登记、值班人员登记等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督办;负责人事、财务、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档案整理归纳、机要保密、群团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依法治区、双拥和普法工作;承担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二)政务服务一股。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推进和组织管理;统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的上线发布和动态调整,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负责青山区相关单位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规划指导和线上线下工作培训;负责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政务网络数据安全工作,确定网络专管员,定期在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进行计算机、自助设备等电子设备的巡查、维护;负责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涉及我局内容和微信公众号的更新;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协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及应急相关工作;承担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三)政务服务二股。承担青山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区“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区本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统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修订进驻事项的《办事指南》;参与政务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四)政务公开股。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网站巡察、解读回应、政民互动、敏感信息报备、政府网站工作通报(每季度)和网站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上传政府、各区属单位、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负责蒙文网站工作;承担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五)效能监察股。负责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的督促检查、效能评估、政风纠察;负责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的廉政风险防控,协调处理举报投诉等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撰拟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监察、纪检、宣传思想文化、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巡察整改协调调度工作;承担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六)改革推进股。承担青山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统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的编制、调整、审核上报、公布和管理工作;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进驻事项的办事指南;组织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定期开展政务服务大厅季度业务对接会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运行管理。承担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依法行政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工作。

(七)大数据中心。负责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负责数据与算力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数字经济产业招商引资、运行监测、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务大楼WiFi、云服务、电子政务外网等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活动的信号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飞线整治”工作;负责做好“一人一本”后续维保工作;负责起草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做好全区营商环境评估工作;负责承担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八)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窗口及大厅物业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制度和服务公约,为进驻单位提供场所、设施、网络等运行保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式”综合受理、代办帮办等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回复政务服务大厅的咨询、投诉、建议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接受采购人的委托,负责本区区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并配合区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有关供应商投诉。

联系电话:0472-3616013

办公地址: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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