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3-03-13 11:47
来源:青山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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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宏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主持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面工作。

解占胜:党组成员、七级职员

负责财务工作(工资、预算、决算、经费)和人事工作(人员调入、调出)。监督管理好财务、人事工作的变动、变更动态情况协助主任管理好青山区为农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包头市青供社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青供农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家公司的产品研发、线上线下销售和招投标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党支部工作: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党课、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依法治区(司法局、政法委、信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一战线、民族事务委员会)、深化改革、保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重点项目推进、“三社一会”建设等重要工作。负责对接政府派驻纪检监察组、事务管理、综合文稿、后勤保障、办公室等日常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合作指导股、分管财计股

马俊杰: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负责监事会整体工作。

 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相关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供销合作系统改革发展。
    3.根据区政府授权,对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畜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4.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活动,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电子商务建设和合作金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供销合作系统农畜产品展会展销,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5.行使区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6.参加上级社和国内外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

 7.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山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3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社领导处理好政务类、事务类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做好党建相关工作;

3.起草、审核各类综合文稿,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4.做好各级各类会议、检查的筹备、组织、协调等其他各项工作;

5.做好行政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督促协调做好其他股室对上级文件精神、工作制度及各类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工作;

6.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

7.负责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的统一的采购、管理,车辆的维修调度等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8.做好提案、议案的答复、办理工作;

9.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0.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评聘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作指导股

1.负责基层供销组织的建立、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2.培育自治区级示范社合作社和星级服务社;

3.完成包头市供销社制定的相关工作任务目标;

4.向社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提供助农增收的相关政策与信息;

5.做好青山区“涉农”协会的筹建、监督、协调、管理等日常工作;

6.定期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培训交流会;

7.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计股

1.负责申报重点项目的上报与对接;

2.项目信息库的填报、更新维护和资料管理;

3.负责编报机关财务经费收支预、决算信息网上公开和“三公”经费管控;

4.负责机关财务票据、资产清查盘点、记账、账实核对;

5.负责会计报表报送和单位职工“五险一金”核定、变动办理及汇缴;

6.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党政大楼2楼224室

   联系电话:0472-361622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马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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