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 2026 年度青山区人才储备岗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09:52
来源: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青山区各企业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青山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减轻单位用人压力,依据《包头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面向青山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开展2026年度储备岗位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储备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青山区辖区范围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基层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证照完备;

(二)具有固定生产、办公场地和经营项目,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三)生产经营状况良好,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二、储备高校毕业生资格条件

(一)毕业三年内(含应届)内蒙古生源高校毕业生;

(二)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参加过“三支一扶”、民生志愿者、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含公益性岗位项目)服务或服务期满人员不在选拔范围内。

三、储备人员待遇

(一)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享有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单位补齐。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储备期起止时间按照社保缴纳情况确定。储备单位负责为被储备高校毕业生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同时负责被储备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将储备人员列入“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范围,享受相关定向招考、招聘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自治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按照内党办发{200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分。

四、申报认定和招募程序

(一)单位申报及材料提交

符合人才储备条件的企业,需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青山区储备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企业若已自行招聘到符合人才储备条件的在岗人员,可同步申请纳入人才储备库管理,具体所需补充材料及申报要求,可直接咨询包头市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核与公告发布

相关部门对企业提交的岗位需求表及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收集、审核与备案,确认岗位储备资格及招募计划后,统一面向社会发布人才储备招募公告,公开岗位信息。资格初审、面试考核、录用确定等相关工作,由申报企业自主负责组织实施。

(三)人员备案与纳入储备

企业录用后,企业相关将符合条件的储备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人才储备库管理。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11月15日

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包头市青山区市民大厅D座103室)

联系人:张蕾蕓

联系电话:0472-3616395

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 青山区储备单位申请表.xlsx

附件2 人才储备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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