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山区2026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2 16:58
来源: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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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山区2026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的公告

青山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青年就业见习渠道,提升就业能力,缓解就业压力,现在青山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就基地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青山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见习补贴标准

人社部门将按规定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补贴标准为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具体为每人每月1666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具体为2380元。

三、见习时长

见习时长为3-12个月。经认定为见习基地的单位可自行组织招聘见习人员,具体时长由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协商并签订见习协议。

四、见习基地申报条件

(一)自治区青山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

(二)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见习人员资格条件

(一)离校2年内(取得毕业证书时间算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以下人员不在就业见习选拔范围内: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六、申报材料

(一)包头市青年见习单位审批表;

(二)包头市青年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

(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单位简介;

(五)就业见习计划及制度。

七、申报时间

2026 年3月10日— 4月10日

八、申报方式

青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向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见习单位申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26年4月10日17点前报送至青山区市民大厅D座103房间。后续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

联系电话:3616395 联系人:谭皓楠

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市民大厅D座103房间

包头市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包头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审批表.docx

附件2:包头市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岗位需求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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