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15:35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以下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不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名单如下:

1. 内蒙古松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BT2020-2043。

2. 内蒙古广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BT2021-2052。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青山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详细内容与决定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内蒙古松度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pdf

      2. 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内蒙古广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pdf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供稿: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股姜雪峰

上传:尚奕彤

审核:王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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