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6:02
来源:青山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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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472-3616253)。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青山区民政局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公开公开机构职能1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9(其中社会救助31条、养老服务48)包含在册享受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及80岁高龄津贴发放情况等均每月进行公开。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持续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公开信息“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重要议事日程,常态化安排部署、严格督查领导,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序开展。全年所公开内容不存在安全、泄密事故和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府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把政务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切实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等工作,保障信息内容质量,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通过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2025全年我局未 政务公开工作产生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但部分公开信息仍存在更新不及时情况,内容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在政策解读的形式和效果上有待优化。针对上述情况,联合各业务科室系统梳理政务公开内容,明确公示信息形式,确保信息无遗漏,公开有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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