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5:36
来源:青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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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472-361674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2月25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2025年度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部门预算》。

2025年3月10日通过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2025年9月30日通过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2025年青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公开、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信息采集、筛选、报送各环节操作,严把内容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和格式关,同时强化信息安全防护,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信息管理闭环高效、安全有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1. 政府网站情况

2025年,本单位在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及时更新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等机构职能,在部门动态板块及时更新本局工作动态232篇,涉及党建、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监督、诚信建设、助企帮帮队等工作,在基层政务公开板块公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实施情况5篇。

2. 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

本单位新媒体账号平台包括“青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和“包头青山司法”抖音账号。

2025年,通过“青山司法”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442篇,涉及党建、纪检、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民族团结、法治宣传等多方面工作。其中,本单位撰写信息407篇,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等各级媒体采用信息451篇(其中,国家级媒体上稿17篇,自治区级媒体上稿72篇,市级媒体上稿362篇);通过“包头青山司法”抖音账号发布普法小视频79个,包含继承、婚姻、诈骗等内容,持续扩大宣传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对公开信息和对外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和安全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他结   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各项工作制度有序开展,整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足,信息更新滞后于群众需求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及时回应群众期盼,筛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成效亮点,精准提炼,提升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辨识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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