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山区区本级第一批下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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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7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青山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0-30
文 号: 青府发〔2024 〕38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属各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青山区区本级第一批下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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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30

(此件公开发布)


青山区区本级第一批

下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类工业园区政务服务能力保障园区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3〕17号)要求,区级有关部门梳理第一批下沉园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代收代办、代收转办方式下沉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园区事园区办”。现将《青山区第一批下沉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下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工作

各有关部门就委托事项与园区管委会履行委托手续,确保下沉政务服务事项赋权到位,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部门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根据实际,派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到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协助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二、依法依规办理下沉政务服务事项

各部门要将下沉工业园区的政务服务事项承接主体和下沉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报备,并对承接主体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指导和监督。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代收代办、代收转办行使部分委托和帮办代办服务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对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程序在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上进行受理办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级有关部门应定期对下沉园区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尽可能将本行业的自助设备放置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提升园区企业和职工的办事便利度。

三、做好下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培训和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下沉工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多层次、全方位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业务联络人、确保下沉事项有效承接。要及时总结向工业园区赋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宣传解读改革政策和工作成效,提高园区入驻企业和职工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率。

青山区第一批下沉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1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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