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领导: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建设职责明确、团结协作、高效运转的政府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特建立区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
一、AB角定义
区政府副区长互为AB角工作制度,是指区政府领导同志外出学习、考察、出差、请假、临时性工作任务冲突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由对应的另一名区政府副区长临时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的制度。
二、AB角代为履职内容
(一)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发文等公文事宜;
(二)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
(三)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市外来宾参观考察;
(四)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
三、AB角代为履职原则
(一)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成员,其中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将暂时不能履职的情况及启动AB角的要求向区长报告(时间较长需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在其不能履职期间,按照AB角的要求呈送公文及呈报事项,重大事项的处理,由代履职副区长与分管副区长交换意见后处理,必要时报区长决定。
(二)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成员中暂时不能履职的一方,一般应提前一天告知互为AB角的对应一方,并移交好相关工作,对自身尚未处理完结的重大事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对日常分管工作视需要提出意见;外出期间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互为AB角的区政府副区长在代为履职期间,相互要加强沟通,代为履职一方的履职行为,承担履职责任。
(四)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成员中被代行履职的一方恢复履职时,应当向区长报告,并与另一方进行工作交接,同时通知区政府办公室恢复正常行政事务处理程序,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五)互为AB角的区政府副区长在代行履职期间,确因工作安排等原因仍然无法互相代为处理相关工作的,由区政府办公室按AB角代为履职顺序协调其他区政府副区长代为处理。
三、AB角代为履职分配情况
(一)经济工作(包括三产)
李培文副区长与姜彬副区长互为AB角。
(二)安全生产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徐茂华副区长互为AB角。
(三)城建、教育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四)信访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王引才副区长互为AB角。
(五)公安、司法工作
王引才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六)民政、民族、物业工作
李文霞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七)财税、金融工作
姜彬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
(八)文化、卫生、街镇、农村工作
李文霞副区长与徐茂华副区长为AB角。
(九)其他工作
李培文副区长与王引才副区长互为AB角,李文霞副区长与徐茂华副区长互为AB角,姜彬副区长与李国宏副区长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