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青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月底至3月中旬,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卫生组织管理与制度预案建立落实情况;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疫情报告等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情况;校内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运行情况,净水器等涉水产品的相关批件、水处理材料的更换记录及水质检测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96份。
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