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医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关于报送中医监督执法案件信息和工作简报的通知》要求,青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第一季度对辖区内74户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机构中医科)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针对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诊疗科目范围、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青山区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下一步,我大队将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管能力,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撰稿人:何学清
审核人:刘巧丽
上传人:高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