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接由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涉及我辖区包头市盛林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黄豆酱油;外购;规格:350g;抽样基数:8袋;生产日期:2023年9月26日、检验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对包头市盛林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包头市盛林祥食品有限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