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对政协青山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043号提案的答复
李海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于我区基层应急救援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方案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末起,为加强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统一指挥、纪律严明、反应迅速、处置高效、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托青山区应急管理局、青山消防救援大队、青山区护林队、供电、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及安全生产专家、相关企业自建救援队协同配合组建了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着力提高青山区和各相关企业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关于您提出的“制定我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方案”建议,我局下一步将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我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方案,细化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培训演练,加大力度推动在乡镇街道重点区域微型消防站(点)建设,指导村居社区应急救援队伍,满足本区域内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和一般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增强基层风险防范、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2、关于您提出的“以街镇为单位尽快建立标准化的街镇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议,现我区10个街镇已统一设立了平安建设办公室,设置专兼职应急管理岗位,在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接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领导,能够实现统一指挥调度各街镇应急队伍力量,统一调配应急装备物资,第一时间做好事故灾害初期处置。
3、关于您提出的“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导街镇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应急工作机制”建议,现各街镇结合辖区特点均已修订应急预案,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重点隐患台账,下一步将协调安排街道完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布图和应急疏散避险图,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村落逐步完善监测预警设备和无线预警广播,夯实辖区内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
4、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学校、大型商超、写字楼、酒店、生产型企业等人员集中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建议,我局作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企业均设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建设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下一步将逐步提升标准,要求各企业建设应急服务站点,加强专兼职人员的应急基础能力的培养,重点防范人群密集情况下火灾疏散逃生、地震等自然灾害疏散逃生、人群密集引发的拥挤踩踏事件等易发生的风险。
5、关于您提出的“广泛传播正确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建议,我局将高度重视此类问题,自查本单位公众媒体中发布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中有无存在信息错漏。下一步在基层安全领域和应急领域的专业知识普及中,加强审核把关,杜绝传播错误知识。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