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司法局(青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班子成员及股室分工
戴颖谦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青山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刘颖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包头市宏鉴公证处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战、保密机要、群团、档案、法律服务、政务服务以及公证服务等工作。负责联系区委办、政府办、人大、政协、组织部、纪委监委、政法委、保密机要局、法院、财政局、人社局、政务服务局、统计局、群团组织等部门。
焦文翔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工作,分管法治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大队以及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诚信建设工程以及法治宣传、民族宗教、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社区矫正管理等工作,并参加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负责联系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委、信访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全区各执法部门。
刘立新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协助主要领导工作,配合刘颖琦同志做好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以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化解防范各类风险和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的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青山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相关法规、规章、决定的执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八)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区法律专家库、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规划、实施、指导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三)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青山区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综合治理、目标实绩考核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务、人事、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干部教育培训、群团、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落实全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党政大楼740室
联系电话:0472-3616739 (传真):3616749
(二)法治股
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负责拟订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办法、措施。承办以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异议申请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党政大楼737室
联系电话:0472-3616750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区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负责接受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案件的组织实施。负责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的法律援助律师指派工作。负责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负责指派、监督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来访接待、咨询、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大连新型小区春意园青山区市民大厅C座
联系电话:0472-3616048;3616148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党政大楼743室
联系电话:0472-3616758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党政大楼743室
联系电话:0472-3616758
(六)社区矫正管理大队
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负责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负责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及法律文书的交付接受。负责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和解矫宣告、考核奖惩、走访检查、集中教育、训诫谈话、社区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指导工作。负责运行维护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信息化核查、数据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等相关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新天地2区北门
联系电话:0472-3616738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争议,组织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统筹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职能转变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等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党政大楼737室
联系电话:0472-3616750
三、事业单位
(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宏鉴公证处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债权文书经公证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开展司法辅助业务和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承担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小尾羊大厦九楼
联系电话:0472-6866491
(二)包头市青山区法治事务服务中心(包头市青山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负责为青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为区政府常务会决策类事项提供合法性审查。负责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参与区政府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负责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研究、评估等工作。负责办理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办理区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申请、调查取证、听证质证、文书送达、卷宗归档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引起的行政诉讼的应诉、赔偿事项;负责未经复议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服务工作;协助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负责管理与维护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及我区关于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信息平台等其他综合性辅助工作。承担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区党政大楼750室
联系电话:0472-3616750
联系电话:0472—3616739(传真):361674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戴颖谦 0472-3616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