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瑞华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李 峰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财务、能源统计,规下工业统计,战略新兴产业等统计工作。
刘雨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GDP指标监测、核算与数据提供,服务业、劳动工资、科技研发等统计工作。
李 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各类普查和社情民意调查,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农牧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名录库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安 宇 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工作。
杨 聪 统计普查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青妇等干部队伍各项建设及文明创建,政务、信息宣传,人事、固定资产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工业、能源等统计工作。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定统计地方性办法,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按照上级反馈数据,汇编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牧业等重大普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服务业等全区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资源、贸易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或配合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社会和科技、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贯彻落实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开展统计法治工作。
(九)组织和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工作人员培训、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全市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指导街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山区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务、政务具体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事项督办和全局性材料起草;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财务、考核、安全、保密、文件收发、档案、信访、外事接待等工作。
综合核算股:负责GDP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监测、运行分析及对外数据提供;《统计月报》《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年鉴》等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科技创新和企业研发(R&D)报表工作;“两新”企业上限纳统情况汇总;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数据更新等工作。
数据一股(投资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专业统计工作。
数据二股(工业股):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财务、能源,规模以下工业,战略新兴产业等统计工作。
统计调查中心(数据三股<商贸股>):负责限额以上、限额以下、扩限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自治区贸易业“金样本”试点工作;规模以上、重点监测、规模以下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工资、事业单位等统计工作。
统计普查服务中心:负责各类普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县域经济和农牧业统计,人口调查;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统计监督等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行政区划代码年度上报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2-3616936
办公地址:青山区建设路189号青山党政大楼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负 责 人:狄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