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核实,陕西辰嘉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五原县分公司存在拖欠李海东等7人工资伍万伍仟捌佰零伍元整(55805元整)。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于2024年1月23日和26日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青人社监令字【2024】第017号)、《涉嫌犯罪事先告知书》要求其于2024年2月1日前足额支付李海东等7人工资,该单位至今拒不执行。现对该企业拒不支付工人工资重大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