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0:06
来源:青山区信访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信访局联系(电话:0472-361612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通过青山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年度工作报告、部门职能、部门预决算等政府信息,通过“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各类信息86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大信息管理力度,切实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拟公开发布的文字材料,均统一经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从源头防范不当言论发布风险。同时加强针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全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次发布的内容均未发现不规范表述、错字宣传等问题信息发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推进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工作,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安全防线。紧紧围绕信访业务范围,多层次,多角度,开展信息宣传,全面做好平台编发、维护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信息宣传精准高效秉持 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理念注重宣传信访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效,通过持续营造积极正向的舆论氛围,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由主要领导对拟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全力保障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真实与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当前宣传内容多以政策条文和工作部署为主,形式较为固化,未能有效契合群众需求与接收习惯。信访宣传队伍由兼职人员构成,专业培训不足,导致稿件质量参差不齐,整体宣传成效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内容、形式、手段创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选派骨干参加上级调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继续深入挖掘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大幅度提升在自治区级和央级纸媒稿件发表量,让区信访好声音在全国、全内蒙古广泛传播。讲好青山信访故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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