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1:23
来源: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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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472-3616917)。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要求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机构信息,更新行政许可59条、行政处罚19条、督查检查信息共公开14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8条。其中,予以公开1条;以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为由不予公开2条;以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为由无法提供5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把内容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规范严谨;同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做到信息及时发布、高效维护。明确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统筹信息公开全流程工作,并做好审签表的规范留存与归档存储,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闭环管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督与规范化管理,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栏目累计发布信息133篇。二是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对发布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提示等相关信息,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思想政治氛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11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扎实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流程,按时公开应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全面完整,保障公众高效获取相关信息。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存在表述错误、错别字等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发布时效性不足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 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起草、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三级责任,对公开内容逐字逐句校对,杜绝表述错误和错别字。同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写作、政策解读、文字校对等业务学习,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和文字审核能力。

2.对标政策要求与公众需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标准,建立常态化更新机制,实现信息分类精准、发布及时,进一步提升信息的可获取性和易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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