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5:58
来源:青山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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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统计局联系(电话:0472-3619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青山区统计局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公开项目,全年通过青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统计数据等动态30条,印发《统计调查与分析》25期(共381期)、《统计快讯》10期、《统计专报》12期、《青山统计月报》11期,编印《2025年领导干部手册》《青山统计年鉴》,完成居民消费意愿、物业服务满意度、人才建设、营商环境等6项民意调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青山区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处理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青山区统计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归档、审核机制,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青山区统计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主要运营青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维护等工作,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三审三校”的原则,严格执行上报信息审校流程。强化考核评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公开信息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公开平台服务效能不足,政务新媒体互动性较弱。

(二)改进情况。一是优化公开信息内容。做优统计栏目建设,全面梳理统计领域公开事项,坚持从专业视角深入分析数据,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全方位解读全区经济运行情况,让统计成果惠及更多公众。二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处理上级和第三方反馈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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