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科学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7:31
来源:科学路街道办事处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 。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 科学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5  1  1  日至 2025  12  31  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科学路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系(电话:0472-33131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科学路街道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2621。通过科学人科学路公众号和视频号公开1149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党务、政务、财务信息1472条,突出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养老、救助等领域群众最迫切关心了解的信息,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受理及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科学路街道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规范三务公开平台公众号、视频号信息发布程序,持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科学路街道建设的信息平台为科学人科学路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2025年,街道以该平台为核心抓手,创新采用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的模式,精准、及时地发布居民群众关切的各类资讯,切实打通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线上方面,依托科学人科学路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及转载信息235期、1027篇,视频号发布内容122期。发布内容涵盖理论学习、政策解读、民生实事、工作动态等多个维度,全方位满足居民的信息需求。线下则充分盘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监督保障情况

 科学路街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街道全面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涉及敏感信息、重要数据的内容须报请主要领导终审,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同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发布时效的及时性、公开渠道的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此外,街道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栏、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监督方式,广泛接受群众与社会评议,将考核评议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形严肃追责,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不足,审核把关环节责任链条未压实,事项办理流程缺乏精细化标准,存在个别公开内容滞后、流程衔接不畅等问题;二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针对性不强,公开内容覆盖维度有限,民生服务、政策解读等信息的深度与广度未能充分满足群众需求。

(二)改进情况

一是压实审核责任,细化办理流程,对公开事项实行受理审核公开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办结时限,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开展靶向培训,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切的民生政策、办事指南等重点,组织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同步拓展公开渠道,增加政策解读、惠民举措等内容供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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