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1:42
来源: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2-361221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秉持主动公开的工作原则,及时公开老旧小区改造信息、温暖工程、公租房选配及回迁房安置等信息。2024年共上传政务信息80条,经审核后发布政务信息共80并且,每季度按要求主动更新保障性住房申请相关信息,主要涉及青山区引进人才安居保障住房补贴审核公示、租金补贴明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4年共受理10起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予以公开7条,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予以回复办结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我局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微信工作群及发布的消息进行严格把关,防患于未然,对于确定需要对外发布的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需签署信息报送审签单,并由股室主任、分管领导及信息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才能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和社会热点,及时调整优化公众号栏目,不断丰富各个栏目的信息内容,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服务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对信息内容质量方面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6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更新频率不高,不及时,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改进措施:认真收集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向公众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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