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1:34
来源:青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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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青山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s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青山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31064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更新上传我局领导班子分工、科室职能职责内容。

二是政务信息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利企便民为导向,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将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类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至“包头青山”政府门户网站,2023年共上传政务信息262条,经审核后发布政务信息共262条,按要求主动更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幼儿园招生方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情况。2023年策划微信公众号专栏31个816期,平台发稿总量达1703篇,我局新媒体官方账号影响力日趋扩大,区教育局宣传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区委宣传部宣传通报中成绩持续位列首位,连续两年荣获中国教育报刊社教育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青山区教育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区教育局围绕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更好适应公众日益提升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丰富载体形式,逐步提升与新媒体技术的融合能力,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网络作为主要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发挥青山区政府官方网站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拓展信息渠道,主动公开动态信息,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青山教育举措、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监督保障

我局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并执行《教育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区属各办学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任务分解台账,量化考核,激发投稿积极性。同时,建立信息报送、发布工作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及审核制度,严格稿件报送流程,明确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所有发布稿件需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未经审核的新闻信息不得进行发布,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性文件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大。二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不断优化政策、通知解读内容和形式,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建立全面、及时、精准、深入的政策宣传格局。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教育决策应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青山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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