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山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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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7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机关: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22
文 号: 青府办发〔2019〕3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区属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青山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培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李永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晓颖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张  宇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李固军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俊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石向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韩晓平   区工信和科技局长

吴生强   区教育局局长

景  玲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曹  举   区民政局局长

殷伟杰   区司法局局长

李雅平   区财政局局长

任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仝  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建光   区农牧局局长

李海峰   区商务局局长

洪  涛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郑和平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冯东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建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志燕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柴占东   区志史办主任

刘  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局长

石林升   青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侯建平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包头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和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和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街镇落实改革措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

二、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刘俊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潘  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新钢   区司法局副局长

仝  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祁埃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柏玉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事项,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在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石向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徐海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仝  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狄瑞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祁埃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永清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先进城区。在放权方面,推进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在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石向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潘  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  淼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狄瑞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徐海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瑞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祁埃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在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在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业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冯东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潘  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新钢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永清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副局长

赵宇昕   区农牧局副局长

孙  岩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侯建平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副局长

牵头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在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在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徐晓颖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  淼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杨建慧   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庆合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瑞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文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郑立娇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石林升   青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学智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在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三、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由区政务服务局局长徐晓颖兼任组长。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包头市政务服务局的沟通协调;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由区司法局局长殷伟杰兼任组长。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

(三)督查组

由区志史办主任柴占东兼任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由区委办常务副主任张宇兼任组长。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区直各部门要主动谋划、靠前谋划,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及早落实本部门改革任务。要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李永刚同志兼任。今后,协调小组成员及各专题组、保障组组成人员需调整的,由协调小组按程序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此文印发后,原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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