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青山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培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李永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晓颖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张 宇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李固军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俊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石向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韩晓平 区工信和科技局长
吴生强 区教育局局长
景 玲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曹 举 区民政局局长
殷伟杰 区司法局局长
李雅平 区财政局局长
任文亮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仝 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建光 区农牧局局长
李海峰 区商务局局长
洪 涛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郑和平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冯东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建刚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志燕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晟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柴占东 区志史办主任
刘 磊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局长
石林升 青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侯建平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包头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和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和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街镇落实改革措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
二、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刘俊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潘 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新钢 区司法局副局长
仝 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祁埃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柏玉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事项,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在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石向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徐海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仝 力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狄瑞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祁埃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永清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先进城区。在放权方面,推进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在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石向阳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潘 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 淼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狄瑞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徐海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瑞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祁埃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在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在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业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冯东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潘 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新钢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永清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副局长
赵宇昕 区农牧局副局长
孙 岩 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侯建平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副局长
牵头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在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在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徐晓颖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 淼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
杨建慧 区民政局副局长
马庆合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瑞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文江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郑立娇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石林升 青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学智 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在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三、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由区政务服务局局长徐晓颖兼任组长。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包头市政务服务局的沟通协调;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由区司法局局长殷伟杰兼任组长。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
(三)督查组
由区志史办主任柴占东兼任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由区委办常务副主任张宇兼任组长。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区直各部门要主动谋划、靠前谋划,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及早落实本部门改革任务。要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李永刚同志兼任。今后,协调小组成员及各专题组、保障组组成人员需调整的,由协调小组按程序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此文印发后,原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