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学生临时托管”这一新兴服务类别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问题,2017年,包头市政府出台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包头市学校食堂、“小饭桌”和校园周边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将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纳入食品摊贩备案管理;2020年,青山区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青山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青府发〔2020〕5号)(后简称《办法(试行)》),通过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基本要求、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明确许可(备案)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将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课外教辅、饮用水安全、生活噪声、油烟扰民、餐厨垃圾处置等进行全方位监管,让“托管”不再“脱管”。《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厘清了责任,明确了要求,青山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成效明显。目前,规范性文件《办法(试行)》已失效,我局于2024年4月1日根据新施行的法律法规,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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