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0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内职转发〔2022〕2号)及《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实施方案》(包府发〔2022〕4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街道(镇)、社区(村)延伸,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乡村振兴发展,进一步推动街道(镇)、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一体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两级联动、全程代理、帮办代办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站服务功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街道(镇)、社区(村)办理,构建“15分钟便民服务圈”,实现办事群众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道(镇),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聚焦高频。坚持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推动街道(镇)、社区(村)围绕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退役军人、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户籍办理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2.自愿委托,免费服务。群众根据办事需求,可自愿委托、自主选择基层政务服务。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应无偿提供帮办代办服务,除法律、法规明确由群众承担的费用外,不得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3.协同配合,统筹高效。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各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模式,以高效便利服务群众。
二、工作任务
(一)统一街道(镇)、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
全区各街道(镇)、社区(村)需全部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站,挂“青山区××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及“××街道(镇)××社区(村)便民服务站”牌子。依托各便民服务中心(站)设置帮办代办窗口,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办、代办等服务。2022年年底前所有便民服务中心(站)需实现“七有”,即有帮办代办窗口、有代办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办事指南、有4张清单、有机制制度、有工作台账。
(二)统一明确街道(镇)、社区(村)帮办代办范围
围绕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退役军人、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户籍办理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梳理公布街道(镇)、社区(村)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参考附件1—4),列明哪些政务服务事项可以通过政府服务“蒙速办”APP、政务一体化等平台实现,哪些政务服务事项可以由街道(镇)帮办代办,哪些政务服务事项可由社区(村)帮办代办点收集资料到街道(镇)办理,哪些事项可以由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收集资料后到区级部门办理。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代办员基础责任清单梳理审核后需报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三)加强街道(镇)、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建设
在全区街道(镇)组建专业代办员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专兼职代办员队伍。在全区社区(村)统一组建由社区(村)“两委”成员、驻社区(村)工作队员、基层审批服务执法人员为主的帮办代办员队伍,社区(村)至少确定1—2名专职代办员,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代办员职责以代办员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
(四)规范街道(镇)、社区(村)两级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模式
1.打造“化整为零、化零为整、全程代理”的服务模式,即由各社区(村)帮办代办点收集社区(村)群众的政务服务需求,各社区(村)帮办代办点将资料带到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由便民服务中心分拣办理,对街道(镇)级政务事项,协调街镇级审批部门及时受理办结,对区级政务事项,及时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行业审批系统或安排人员定期送往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结后,将办件结果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行业审批系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各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再由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分发回各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帮办代办点。通过各社区(村)便民服务站、街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分段接力,实现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全程代理。
2.统一健全帮办代办制度机制。各街道(镇)、社区(村)需进一步落实政务服务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预约、延时、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特殊群体要可提供“上门服务”。同步以“好差评”体系为主,建立基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评价机制,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3.同步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推进各便民服务中心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各便民服务站可按需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根据实际需求,加快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街道(镇)、社区(村)、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整合社保、医保、公安、税务、不动产、公积金等自助服务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全程自助查询办理,打造升级版自助服务专区。探索拓展“政银合作”,推动银行网点作为政务服务点,鼓励企业开办、医保社保、不动产登记等高频事项在银行网点办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可采取派驻人员等方式在街道(镇)、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站)提供企业开办等高频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街道(镇)、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2年11月底前,各街道(镇)要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并报备至区政务服务局。
(二)加大财政保障。自2023年起区财政部门要将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规范化建设所需全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给予充足经费保障。
(三)加快推动落实。各街道(镇)、社区(村)需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区政务服务局及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指导配合工作,共同建立起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各街道(镇)、社区(村)要在每月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区政务服务局。
(四)提升培训水平。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分批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街道(镇)、社区(村)两级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街道(镇)、社区(村)两级帮办代办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新设备、新办理流程的认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五)总结亮点经验。各街道(镇)、社区(村)要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并积极收集整理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主动反馈至区政务服务局,以树立榜样,鼓舞干劲,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团队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
附件:
附件1:包头市街道(镇)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xls
附件2:包头市社区(村)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清单.xls
上传人:王晨雪
审核人:商政亭
文件来源:青山区政务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