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2026年青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切实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青山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网上信息采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说明
1.采集平台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包头市中小学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s://xs.btjy.net/)”“蒙速办”或“i包头”,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2.采集对象
小学:具有青山区户籍,年满6周岁,即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青山区所有在籍在校的小学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采集时间
小学: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21日
初中: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1日
二、信息采集内容
1.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
2.监护人信息;
3.房产信息:入学所使用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中的不动产权证号或房权证号,房产地址,权利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使用购房合同按照平台要求填报网签编号等信息);
4.户籍信息:户籍住址(包头市户籍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
5.居住证:拟在青山区入学的非包头市户籍和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的适龄儿童、少年(青山区在籍在校六年级毕业生除外)。请需要提供居住证的家长务必及时办理,确保线上信息的完整性;
6.医学出生证明。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将不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全流程线上办理。每名入学新生按照身份证号在统一平台只能填报一次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视为在青山区没有入学需求。
2.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注册学籍的儿童,不得再次参与信息采集,填写无效。
3.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面实行“长幼随学”。多子女家庭可由其监护人在信息采集时,按页面提示提出申请,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兄(姐)于2026年前(含2026年)毕业的,不适用本政策。符合“长幼随学”政策且有实际需求的家庭,需监护人按平台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因信息不实或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4.监护人名下有多处房产的,请监护人在信息采集中选择用作入学为依据的房产进行填报。
5.监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入学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注册时基本信息和个人资料填写错误、内容不全等原因造成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6.信息提交后,请监护人于6月12日再次登录平台及时关注办理进度。“平台”提示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辅助资料进行复审的,请监护人按照要求办理。
7.已在青山区取得合法房产或具有青山区有效营业执照的包头市非青山区户籍人员的子女,可享受青山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四、重要提示
1.房本、网签合同示例:



2.填报易错点:上传佐证图片时,每上传一张照片需及时点击图片下方的“上传”按钮。
咨询电话:0472-3106185

供 稿:青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上 报:唐时旭
审 核
一 审:郭 娜
二 审:郝慧珍
三 审:韦永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