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体艺〔2026〕3号)、《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学生体质强健十条措施》(内教体艺〔2025〕43号)、《关于落实中小学生每天2小时综合体育活动的通知》(内教办〔2025〕7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青山区教育局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重点内容
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及青山区关于学生体育活动时间的相关规定,重点包括:
1.未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擅自挤占、挪用、削减体育课时,或未按课程标准开展体育教学活动;
2.未落实学生每天校内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的要求,包括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眼保健操等活动被取消、缩短或流于形式;
3.限制学生课间正常活动,违规占用课间、午休等时间进行文化课教学,影响学生身心放松与体育锻炼;
4.存在“阴阳课表”、虚报活动时长、表面落实体育活动要求但实际执行不到位等行为。
二、监督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2-3106405(工作日工作时间受理)
举报邮箱:tiweiyi104@163.com(请详细说明问题情况,可附相关佐证材料)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如实反映问题,教育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同时,对恶意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让我们共同监督、携手努力,为全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供 稿:青山区教育局体育美育劳动与健康教育股
上 报:唐时旭
审核
一 审:杨宏伟
二 审:郝慧珍
三 审:孙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