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保障在园幼儿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青山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无证幼儿园园舍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生均用房面积、食品安全、卫生保健、消防安全等均不达标。师资队伍不稳定,教师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玩教具投放不足、小学化倾向严重。存在违规变向收费行为,易发生经济纠纷。虐童事件时有发生。
现将青山区举报监督方式予以公布,请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举报电话:
0472-3106114
0472-3106406
0472-3106997
供 稿:青山区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与学前教育股
上 报:唐时旭
审 核
一 审:王宏斌
二 审:郝慧珍
三 审:孙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