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医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关于报送中医监督执法案件信息和工作简报的通知》要求,青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四季度共对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机构中医科)开展82户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诊疗科目范围、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1家医疗机构在中医科内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小儿推拿诊疗活动的行为给予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结案。
撰稿人:刘巧丽
上传人:高虹霞
审核人:郑永刚
为做好中医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保障中心《关于报送中医监督执法案件信息和工作简报的通知》要求,青山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四季度共对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包括医疗机构中医科)开展82户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医疗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诊疗科目范围、消毒隔离、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1家医疗机构在中医科内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小儿推拿诊疗活动的行为给予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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