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补助资金是支撑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的可靠保障,旨在提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青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人社、区人社决策部署,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积极组织学习,准确理解和掌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保障就业政策落实落细,确保资金规范运行,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强的保障。

政策解读,落实新部署
我中心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每一项业务进行了梳理,都做到了严格审批流程、建章立制、基础扎实,同时,围绕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范围、补贴标准、审核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就新出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对新旧政策规定的差别进行了分析比对,并重点解读了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管理要求,以及新就业补助资金申请拨付经办流程。接下来,按照新部署继续坚持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联签会审”,做到“政策支撑、经办流程、统计数据、资金使用”“四个安全”。
就业优先,政策“应享尽享”
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各股室间密切配合,科学谋划、及时跟进,用好用活国家自治区就业政策,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援助以及开展“春风行动”“青山区民营企业服务季”等就业创业活动,扎实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保障工作;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用于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计划、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项目的生活和社保补贴支出,兜底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按规拨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时,发挥就业创业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
今年以来,为2560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发放社保补贴1860.07万元,为400余名公益性岗位、民生志愿者、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631.9万元。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优化经办流程,规范资金分配,促进就业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确保各项就业政策尽早落地见效,促使就业补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供稿:党婷
上传:韩苏日娜
审核:董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