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日,我局接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转办的由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NO:0426005307F,经抽样检验油酸、亚油酸项目不符合GB 5009.168-2016(第三法)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二、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压榨菜籽油;规格:5L/瓶;抽样基数:2瓶;检验不合格项目:油酸、亚油酸;检验机构: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生产者:内蒙古蒙根山油脂有限公司;委托方:包头市福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三、整改及处置情况
包头市福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215020400079)已于2026年3月25日到期,因此该企业无法进行整改,无法进行后续处置情况。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