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我局收到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1份,编号为№:(2025)JDSP1082。报告显示:2025年10月15日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样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街道赛音道6号街坊9002-6对青山区萨利多披萨店(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圆形餐盘;规格:/;抽样基数:1038ml;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机构: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商户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