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7月12日,我局收到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1份,编号为No: (2024)JDSP585。报告显示:2024年6月20日,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样人员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南院学生食堂对长方形餐盘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长方形餐盘;规格:350mm*250mm;抽样基数:8个;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机构: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对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南院学生食堂消毒的长方形餐盘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警告。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南院学生食堂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9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