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市监通告〔2024〕16号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35批次合格食品和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38批次。抽检的类别为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糖、乳制品、饮料、罐头、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共12个品种。主要检测:甲醇、咖啡因、大肠菌群、氧乐果、毒死蜱、敌敌畏等69个指标。合格35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92.11%,不合格率为7.89%,涉及22家食品生产企业和9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1.包头市青山区鼎旺烟酒超市经营的巴盟烩酸菜(专用菜)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结果为0.0153(g/kg)、0.225(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不得使用(g/kg);
2.青山区刘志伟蔬菜店经营的油麦菜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灭多威检验结果为0.52(mg/kg),标准值为≤0.2(mg/kg));
3、包头市青山区钟玲蔬菜店经营的油麦菜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灭多威检验结果为0.53(mg/kg),标准值为≤0.2(m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及调查处理工作,并责令食品经营单位采取下架措施。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供稿:赵 睿
上传:曹育宁
审核:付 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