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11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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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2023年12月14日,我局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报告》2份,编号分别为NO:SH20230091194F、SH2023091195F。报告显示:2023年11月2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包头市福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的压榨菜籽油和压榨葵花籽油进行了抽样检验。经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压榨菜籽油中油酸、亚油酸项目和压榨葵花籽油中棕榈酸、亚麻酸项目不符合 GB 5009.1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压榨菜籽油,商标:蒙根山;规格:5L/桶;抽样基数:1桶;检验不合格项目:油酸、亚油酸;检验机构: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样品名称:压榨葵花籽油,商标:蒙根山;规格:5L/桶;抽样基数:1桶;检验不合格项目:棕榈酸、亚麻酸;检验机构: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包头市福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压榨菜籽油、压榨葵花籽油风险监测抽样结果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责令包头市福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经包头市福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分析,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是灌装机前分品阀门损害导致不同油品少量混合,使得压榨菜籽油和压榨葵花籽油脂肪酸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值。包头市福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和复检报告,我局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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