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6月19日,我局收到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1份,编号分别为NO:(2023)JDSP1089。报告显示:2023年3月6日,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样人员在包头市青山区青东东路果满佳水果店对油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油菜;规格:计量称重;外购;抽样基数:7kg;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mg/kg ;检验机构: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对包头市青山区青东东路果满佳水果店经营的油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免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对当事人处罚。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包头市青山区青东东路果满佳水果店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