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1月3日,我所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检验报告》(编号为NO: SP202204401F)。报告显示:2022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抽样人员在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五一店对蜂巢蜜500g/瓶(生产日期:2022-06-13)进行了抽样检验。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检验,依据GB/18932.2-2002《蜂蜜中高果糖淀粉糖浆测定方法薄层色谱法》;GB/18932.1-2002《蜂蜜中碳-4植物糖含量测定方法稳定碳同位素比率法》;GB5009.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第一法高效液相色谱法);GB31657.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BJS202103《蜂蜜中链霉素和双氢链霉素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检出诺氟沙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蜂巢蜜;生产日期:2022-06-13;规格:500g/瓶;称重;抽样基数:3瓶;检验不合格项目:诺氟沙星;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2、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五一店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进货套验等义务,对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不知情,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
3、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包头市永盛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五一店已向我所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