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对存在前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内蒙古泓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强路十号街坊银行院项目)、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杉杉科技三期项目)等二十余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整改情况复查。
经核查,上述施工企业能够按照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前期检查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整改,现场安全设施配置、安全管理现场方面基本符合相关要求,安全条件有了明显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业不同程度的得到了提升。
通过此次检查,施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思路,真正的做到了“要安全、懂安全、会安全”,将安全放在首位,有效地减少了在老旧小区改造期间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安全问题,这不仅仅是对企业自身的发展负责,同时也是对施工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