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10-29 14:56
来源:青山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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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效
力位价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公开)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科室 对应职责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地情概况 区情概览 青山概况 行政区划、政区沿革、区域特色等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维护和更新有关内容
地理气候 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历史沿革等相关情况
历史沿革
方志园地 方志机构 地方志研究室内设机构职责
志书导读 志书导读
方志大事 上一年青山区大事记
青山年鉴 青山区新制作的年鉴
二轮区志 二轮区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与投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信息股 发布、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发布、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机关简介 政府领导: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工作分工等;机构职能:介绍各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各战线秘书
信息股
秘书股
发布、维护和更新有关内容,如有人员变动或机构重组,更新至最新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布。
行政法规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机要股 链接对应的政策解读,并进行公文复核校对、审核呈签、印制分发、底稿归档立卷、公文实施效果评估和定期清理等工作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文件 区政府、政府办印发的政策、措施、通知、公告等文件,包括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和正文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
口其他

督查股 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相关内容进行发布、维护和更新
政策解读 青山区本级文件政策解读 机要股 本级文件解读,解读文件须与青山区门户网站对应的规范性文件相互链接
重大决策
预公开
重大决策意见征集、草案、征集结果 各战线秘书
信息股
发布、维护和更新有关内容
重大会议 重大会议记录 综合股 记录重大会议,发布、维护和更新有关内容
政府工作报告 每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预算 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第八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事务股 高度重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预决算情况说明、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绩效公开工作,确保公开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财政决算 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各级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一格式,并适时更新。
行政法规 每年1月31日前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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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股 发布、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公报 区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政府大事记等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双月刊,适时公开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信息股 发布、维护和更新《青山区人民政府公报》
政民互动 区长信箱 群众留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行政法规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公开事项 ■政府网站 口政府公报 口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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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股 5个工作日内回复群众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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