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山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 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公开)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 一级事项 |
二 级 事项 |
三 级 事 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 政 务 公 开 |
机 关 简 介 |
基本 信息 |
青山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青山区幸 福路街道 办事处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局机构职能设置、股室职能划分 、人员分工等相关信息公开 。 | |
| 领导 简介 |
青山区幸 福路街道 办事处领 导姓名、 分工等信 息 | |||||||||||||
| 机关 职能 及机 构设 置 |
青山区幸 福路街道 办事处机 关职能及 机构设置 | |||||||||||||
| 政 务 公 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 信息 公开 年度 报告 |
政府信息 年度公开 报告信息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青山区幸 福路街道 办事处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规划 计划 |
专项 规划 |
工作计划 | 《中华人 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青山 区幸 福路 街道 办事 处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综合 办公 室、 有关 业务 股室 |
依据 上级 要求 ,及 时公 开涉 及业 务相 关规 划及 决策 。 | ||
| 历史 规划 | ||||||||||||||
| 政 务 公 开 |
财政 预决 算 |
预决 算情 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第八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 法规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青山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财务室 | 按照财政 局统一安 排,财务 负责人做 好年度部 门预算、 决算工作 ,并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 ||
| 行 政 权 力 |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幸福路街 道办事处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等信息 |
《内蒙古 自治区行 政权力监 督管理办 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编制行政权力清单和制定配套文件,经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向社会公布。 |
行政 规章 |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
青山区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 法定公开事项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组织各科室按照法律、法规的机构职能调整以及包头市 、青山区行政权力下放等情况,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并对外公布 | ||
青山区幸福路办事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2-27 10:38
来源: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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