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A
对政协青山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青山区委员会:
《关于推进、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第7号)我会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群团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有着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2023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第八条: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从残联职能来讲,拥有代表残疾人反映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责。近年来,青山区残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宣传国家、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全民无障碍环境意识。近年来,区残联依托有关残疾人重大节日活动的开展,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维权中心LED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等无障碍法律法规;通过举办各类残疾人无障碍知识培训班,提升服务群体和公众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
二是开展无障碍体验活动,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区残联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2021年4月区残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成立了由青山区残联工作人员、各残疾人专门协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青山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动员、组织、培训残疾人参与、体验、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共享无障碍成果。近年来,区残联每年组织无障碍体验活动,广泛听取体验人员的意见建议,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积极推动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近期,按照市残联统一安排,区残联正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存在问题的摸排,掌握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针对存在问题,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整改,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合力。2023年以来,依据市残联联合住建等其他部门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共同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同时,依据市残联与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区检察院提供诉讼线索,先后推动第一工人文化宫、富强路七号街坊老旧小区改造等无障碍设施整改;联合检察院对沃尔玛电梯出入口、王府井文化路盲道等进行无障碍建设督导,推进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残联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动无障碍建设:
一是继续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无障碍环境意识,引起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的普遍关注。
二是持续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青山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十四五”期间任务数201户,截至2023年已完成287户,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任务数86户,青山区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方面每年除了优先保障贫困和重度残疾人以外从2021年开始就实现了残疾等级扩面改造、实现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应改尽改。在完成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同时青山区残联针对辖区各社区公共服务出入口也进行了无障碍坡道改造。2024年计划对60户左右残疾人家庭和13处公共区域实施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起居、如厕、洗澡、出行、自主烹饪等基本生活需求,帮助残疾人实现居家无障碍。现完成了初步摸底,正在进行个性化设计,预计八月底完工。
三是充分发挥青山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队的作用,对体验中发现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建言献策,同时配合检察院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提高我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让广大残疾人能够享受到社会文明发展成果,帮助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进一步增强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承 办 人:孙喜明
承办部门:青山区残联信访维权和就业服务中心
电 话:5887385
包头市青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