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路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3-26 15:44
来源:自由路街道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青山区人民政府自由路办事处机构职责

一、领导职责分工

郭 越街道党工委书记兼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街道全面工作。

刘 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

刘冰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政协工委主任

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协、统战、政法、民族宗教工作,对接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民委。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1)、平安建设办公室(1)、平安建设办公室(2)、司法所。

刘利伟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党工委书记做好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分管纪工委办公室、监察办公室。

董恩泉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办事处主任做好城建、市场、安全生产、供销等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私搭乱建清理、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对接区住建局、区农牧局、区应急局、区市监局、区执法局、区供销社、青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2)。

姚宇鸿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武装、单位人事劳资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做好经济、民政、卫健等工作,对接区武装部、区委办、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统计局、区档案馆、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李文涛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协助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做好党群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及街道财务、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副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对接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医保局、区政务服务局。分管党群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戈志刚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协助党工委书记做好街道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宣传思想、文明城市创建、关工委、文体、信访等工作,对接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关工委、区文旅局、区信访局。分管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2)、平安建设办公室(1)。

张玉兰街道党工委委员

协助党工委书记做好群团(工青妇)工作,对接区爱卫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区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协助办事处主任做好物业、环保等各项行政工作。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1)。

二、职能简介

街道党工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辖区广大党员和群众,保证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决策部署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二、讨论决定本街道党的建设、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三、负责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协调辖区机关、学校、非公企业、“两新”组织等各部门单位参与到街道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四、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七、领导街道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团结带领辖区居民,整合社区资源,促进辖

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办事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依照区委、区政府授权,领导和管理本辖区政治、文化、教育和卫生等各项事业。

三、按照管理权限,指导管理各社区管理服务站和居民委员会工作,负责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民族宗教、老龄、残联和社团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辖区街居城市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五、负责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辖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做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八、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十、负责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组织年度征兵、预备役登记、民兵整组、训练和国防知识教育等工作,做好“双拥”工作。

十一、办理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 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决策的督促检查;负责机关人 事劳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残联、红十字会、关工委、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基层人民武装工作。

(四)城市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负责做好便民服务事项的统筹、监督、落实,提升服务效能;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街道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纪检监察和人民武装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72-3133730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5号街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7:30

负责人:郭越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