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3-09-28 17:12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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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坚持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及主要举措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二节  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第五节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第二节  加强信息化建设

第三节 提高财政投入

第四节  强化组织协调

第五节  加强系统队伍建设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十四五”发展规划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根据《青山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推进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明确主要发展目标、重大政策举措和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青山区人社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秉承“服务为先 、满意为本、和谐至上”的工作理念,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各项主要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和制约人社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的突破,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突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研究制定一系列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青山区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就业扶贫全力推进,就业状况得到改善,就业局势稳中向好。“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实现4.2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2.01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2万人次。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分别实现再就业1.58万人和1.01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下。

一是就业创业培训广泛开展。累计开展各类就业创业培训3.3万人次,培训后成功创业4727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亿元,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

二是助企援企工作全面推进。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累计举办招聘会80场,提供就业岗位2.4万个。为385户企业、1.21万职工发放稳岗返还资金438.62万元。

三是平台创建助力高校生就业。倾力打造了北大创业园、猪八戒网蒙西总部园区等创业园、孵化基地21家,成功创业2600余户,列全市首位。近年来,创业园、孵化基地不断健康发展,创新创业规模持续扩大。

(二)社会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民生保障网进一步织密兜牢。“十三五”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9791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672人),失业保险参保24902人,工伤保险参保25629人。

一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青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现了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过渡。

二是养老保险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结合青山区实际情况,统一补缴养老保险费政策标准,打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户籍限制,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圆满完成助力兜底社保扶贫任务。

三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09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188元。

四是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成效显现。共为2162户企业减免社保费1.29亿元,帮助企业平稳过渡,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人事人才工作激发活力。坚持人才强区战略,紧扣创新驱动引才聚才,改革体制机制选才育才,优化政策环境用才留才,人才总量不断增长,质量不断提升,人才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明显,人才贡献率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青山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410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12:17:14。

一是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严格落实大学生集聚计划、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人才认定办法、重点人才工作项目立项资助办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意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有效激发了人才队伍的整体活力。强化对各类人才、人才政策和人才工作的宣传,全社会重视人才、关注人才、支持人才发展的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人才队伍素质有效提升。重点引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为“人才强区”战略提供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为四大驻区企业引进高端、高技能人才300余人,为中小企业储备人才1000余人。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教师人才,每年与区教育局共同从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招聘优秀青年教师,补充教师资源,优化教师结构,最大限度地满足地区教育发展需要。近五年,外招优秀教师324名。2019年,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117名,有效缓解了地区人才队伍短缺。

三是人事管理服务更加科学规范。2016年,出台了《青山区关于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在全市率先推行平时考核管理制度,坚持以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为标准,从平时考核、劳动纪律、病事假旷工管理等多方面入手,严格落实激励惩处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2017—2019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下等次106人。其中,对连续两年评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事业编制人员2人、聘用制人员14人予以辞职和辞退;其他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90人,有效整治了干部职工“慵懒散慢”行为。做好工资管理服务工作,从严审核每月工资发放,及时调整兑现提任、调任科级干部及聘用等次变动人员工资待遇。

四是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有序完成。2018年,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接,为涉及18部门的46名人员办理人事转吏、职责划出、档案移交等手续。并全面启动并完成了事业单位第三轮、第四轮、第五轮岗位聘用工作。

(四)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推送信用平台“红名单”138户。

一是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全面推进。健全完善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累计受理农牧民工举报投诉案件283件,清欠农牧民工工资5028万元。认真落实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工作,“十三五”期间,将拖欠工资严重违法行为的3户企业列入了“黑名单”管理。

二是争议调解仲裁质效得到提升。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导诉服务制度”“一步到庭制”以及服务弱势群体的“绿色通道”等便民四举措,有效确保了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全力打造数字化仲裁,完善了硬件基础设施,实现了文书制作电子化、案件扫描录入电子化、庭审笔录电子化。“十三五”期间,共为3009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586万元,结案率达到90%以上,终结率达到70%以上,调解率达到60%以上,线上办案率达到70%以上。

(五)公共服务能力实现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环境得到改善,办事流程再造优化,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互联网+人社服务”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公共服务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2014年以来,在承接好上级下放的26项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在事项和流程上做“减法”,最终确立政务服务事项58项。目前,三分之二以上的人社业务实现了“一次办”。构建“5分钟社会保障步行服务圈”,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村接入77条金保工程专线,将12项业务的办理权限延伸到社区,打造了人社业务“自助服务区”,逐步实现业务办理“一次办、马上办、就近办”,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既奠定了未来发展的基础,也有许多制约因素和发展难题,有待“十四五”期间继续攻坚克难。

一是就业总量矛盾依然存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就业问题将长期存在,劳动者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规模性失业潜在风险很大,稳就业存量、促就业增量、推动提高就业质量,以及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必要人力支撑的压力很大。随着生产自动化、人工智能,以及产品升级换代、化解产能等因素影响,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在逐年降低,同时对劳动者就业能力提出的要求更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产品结构转型步伐缓慢,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等因素不高,吸纳劳动力能力有限。

二是全覆盖保发放的压力长期存在。部分就业和收入水平不稳定、参保意愿不强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仍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动态管理时效性准确性还有待提升,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的任务还很艰巨。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空间收缩收窄,伴随社保费率下调、阶段性减免缓、社保待遇刚性调整等政策实施,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压力逐年加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风险加剧。

三是人才总量依然不足。受地域因素制约,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工作困难,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高技能人才不足,与新产业的匹配度存在较大差距。基层和非公领域人才队伍基础比较薄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能力、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才总量依然不足,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四是工资收入分配体系建设仍需完善。知识、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不健全,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

五是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因素更加复杂多元。职工对工资报酬、休息休假、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等方面的劳动诉求,与企业经营者降低用工成本、增强用工灵活性的呼声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

六是人社领域公共服务还不够便捷高效。基层公共服务手段信息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与实现“一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目标还有差距。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青山区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紧围绕我区完善“三体系”、构筑“四高地”、建设“五城区”的战略定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加压奋进不懈怠,以“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信心、积极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山而努力奋斗。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完善更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和谐更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全面推动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山。

第二节  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宗旨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守住兜牢民生底线,妥善化解人社领域的风险矛盾,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推动工作“破局”的先导,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在逐步推行的国家统一制度和政策框架内,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突出政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施好人社领域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区域政策、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等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人才优先,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政策优先创新,构建“人才驱动—产业发展—人才集聚”的良性循环链,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重点产业、行业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引进培养,营造良好人才成长环境,努力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创新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人才队伍,为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是坚持尽力而为,注重量力而行。聚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和项目措施。

六是坚持服务至上,实现成果共享。建设服务供给渠道多元化、服务手段方式多样化、服务便捷高效化、符合青山区实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体系、人员队伍和信息网络,加快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范围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服务。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一是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深入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各项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保障青山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构建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就业技能稳步提升,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十四五”期间,青山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1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8万人(次)以上,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实现制度衔接顺畅有序、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有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退休,以及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自治区统筹等各项工作。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青山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3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1万人。

三是切实提升人才服务能力。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构建人才集聚发展生态,促进各类人才的规模、质量和层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全力打造“工匠之都”。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根据青山区不同领域和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增强人才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强化公共服务,为人才生产生活提供“一站式”快捷服务,打造西部地区一流人才服务环境。到“十四五”末,青山区专业技术人才达到0.8万人。

四是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为核心,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事业单位干事创业的活力。

五是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合理有序。按照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研究完善津补贴制度。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规范特殊岗位津补贴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科学化和规范化。

六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适应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趋势,构建新型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社会诚信、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坚持法治化思维,推动劳动关系矛盾的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根治农牧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十四五”期间,青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0%、结案率达到90%、案件终结率达到6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

七是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坚持惠企便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慢”“来回跑”等问题,主动对标国内一流标准,以“办事不求人、服务零距离”为基准,普及和推广“互联网+人社服务”,持续推进“四减两优”工程,营造人社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少、好、快”的一流服务品牌,政务服务实现“不见面服务”、“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实现一次性办结率100%,一网通办率95%以上,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第三章  重点任务及主要举措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把高校毕业生摆在就业工作突出位置,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就业创业促进、青年见习计划,以及“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等项目,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成长成才。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力度,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持续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及时纳入就业援助,兜住就业底线。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力量保障,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为暂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援助力度,落实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劳动保障代理等7类援助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产生一户、援助一户、消除一户、稳定一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一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统筹做好残疾人、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运动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对出现返贫的贫困户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实现“返贫一户,帮扶一户,脱贫一户,稳定一户”。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有针对性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扶持家庭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主力军。实施“就业红娘”荐岗措施,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推荐工作岗位。

三是持续培育优良创业环境。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造就业新领域,培育更多新型就业模式。积极汇聚各方力量,整合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见习基地和返乡创业园,扶持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等青年创业基地,推进建设高层次创业园孵化基地。探索新型创业服务模式,搭建创业项目和融资对接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立体化创业服务。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推广新型创业孵化模式,创建一批市级以上创新创业示范综合体。完善支持大众创业政策体系,扩大创业担保基金规模,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十四五”期间,青山区开展创业培训0.5万人以上,建成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8个,吸纳就业5万人以上。

四是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优化家庭服务业产业链,鼓励创新服务模式、发展新业态。支持现有品牌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行连锁经营、跨区域连锁发展,推动家庭服务业全面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五是鼓励发展和创新就业渠道。催生和挖掘更多的小微经济体和新兴业态就业机会,开发新型就业模式,支持平台型非标准就业、共享用工、灵活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健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职业伤害和社会保险等制度措施。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新基建等新兴产业,拓宽就业渠道吸纳就业。推动分享经济、平台经济、夜间经济等新业态发展,促进劳动者通过临时性、季节性等非标准工时实现就业。

六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促就业功能。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强化对重点行业规模性失业的监测,有效应对失业风险。积极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按照政策规定逐步提高失业金标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尽快再就业。

七是不断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建成“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效率全面提升。完善包头就业创业网,健全公共就业基础信息库和失业人员电子档案库,建设就业智慧大厅平台、就业失业监测平台和公共就业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公共就业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吸引支持用人单位、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科研机构等参与大数据分析、开发、使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就业创业数据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工作人员保障机制,让城乡居民就近享受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第二节  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深入开展精准扩面,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级,促进人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推动法定人群全覆盖。以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群体为重点,通过信息比对找空间,政策宣传造声势,优质服务促经办,部门联动提效能,进一步扩大参保规模。

二是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及适合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劳动用工特点的参保缴费政策,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工作。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跨省通办”,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牧业产业化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和补贴水平,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贯彻落实自治区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

三是提升工伤保险保障能力。对重点行业开展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以建筑行业、餐饮业、小微企业、私营企业为重点,落实好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力争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提升尘肺病工伤职工的保障和待遇水平。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伤预防工作,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落实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功能作用。

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强化基金收支管理。认真落实“三个全面取消”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规定及待遇计发办法,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严把“资格审查、待遇核定、待遇支付”三个关口,强化基础信息变更、转移接续、年限认定和待遇审批等重点业务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教育、预防、监督、惩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基金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持证上岗。加强业务经办内控管理,完善层次分明、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内控制度。推进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提升基金监督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有关各方诚信守法申报经办社会保险业务,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效预防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五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落实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政策,及时核算待遇标准,积极申请上级待遇发放资金,强化财政、社保经办机构和银行的待遇发放工作责任,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发展为重点,建立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体系,构建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人才的完整链条,为青山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一)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四基地两中心一个新高地”建设需要,以加快引进培育稀土、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为重点,以提升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积极主动对接市人社局深入开展“草原英才”和“鹿城英才”工程,为青山区重点产业和事业发展集聚人才。

一是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严格落实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措施,从创业扶持、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围绕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链,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精准引进、梯次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造就更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坚持人才荐才、项目吸才、机构带才、产业聚才等多种方法并举引进人才,推动“双招双引”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升引才聚才的吸引力。

二是实施青年人才引育计划。积极探索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措施,从拓展就业岗位、加强创业扶持、提升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共同发力,集聚高素质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加强与国内一流院校、行业顶尖机构对接,畅通人才需求和项目引智信息渠道,经常性地组织用人单位赴国内开展招才引智活动。

三是实施域外高端智力借力计划。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鼓励、支持各单位柔性引才,积极推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退休专家。采取多种方式柔性引进发达地区对口产业优秀人才和离退休专家来包服务产业发展,指导培训本土人才。加强与人才交流,充分发挥域外高层次专家及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作用,吸引人才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

四是实施专技人才素质提升计划。结合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建设和项目布局,加大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的培养力度。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和资助工作;落实好自治区少数民族特殊培养计划、511人才培养工程等人才培养计划,提升专技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

五是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目标,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办法。畅通评价渠道,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对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指挥棒”作用。创新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考核激励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六是提升人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包头市人社局服务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地办理金融支持、创业扶持、安居保障、专项编制、人才评价、企业注册与税务、科研服务、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出行住宿、文体休闲、荣誉激励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七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强化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十四五”期间,青山区人力资源机构达到20家以上。

(二)实施技能人才聚匠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力度。创新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深化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改革,建设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体系,为青山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评价支持,为打造“工匠之都”提供平台支撑。

一是构筑区域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实训平台。紧密围绕青山区紧缺职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坚持高质量就业导向,对接企业用工需求,依托现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项实训资源,构筑覆盖青山区的“1+N”模式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体系,为产业发展培育高素质劳动力队伍。

二是强化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三方面切实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畅通晋升渠道,创新技能导向激励机制。以包头市人社局技能人才选拔工作为指导,以包头市技能大赛为示范引领,搭建技能竞赛选拔人才平台,组织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广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竞赛的引领带动作用,选拔培养更多工匠型高技能人才。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以及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搭建平台。

第四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公开招聘、岗位管理、绩效工资等制度,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处分、申诉、回避等相关政策规定,完善激励约束和权益保障机制。

一是规范落实人员聘用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加强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日常管理,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完备、规范、有效的人员聘用制度体系。

二是规范公开招聘制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规范的选人机制,加大力度解决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进一步优化细化岗位条件、考试、考察等环节工作流程,全方位打造“阳光考录”,实现制度“零缺失”、违纪“零容忍”、考试“零投诉”和监督“零盲区”。

三是健全岗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逐步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

四是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意见》,采取绩效工资适当倾斜、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以及允许高层次人才兼职创业等政策措施,使高层次人才收入与其创造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紧密联系,实现高层次人才的收入与业绩挂钩、回报与贡献匹配,逐步形成符合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特点、体现高层次人才价值、激发高层次人才活力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五节  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按照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协商机制要求,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调度会议,对劳动关系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完善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警机制,共同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全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和企业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把劳动用工备案作为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业务的基础和依据,指导企业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加大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工作,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公布劳动保障领域“红黑名单”信息,不断推进劳动保障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工作。严格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按照要求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和信息发布制度,稳步推进青山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青山区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的基础上,以辖区街镇为重点,拓宽劳动关系创建工作,选树和谐劳动关系典型,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具有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新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化”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执法模式,严格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制度,推广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加强对建设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按时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企业欠薪问题协调解决机制,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稳控和处理因劳动纠纷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认真落实劳动保障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强化部门联动和依法惩戒,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力震慑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农牧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五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积极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围绕“快立、快审、快调、快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办案原则,依法及时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山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创新案件受理工作,采取“简单普通案件快结、疑难案件快审、集体案件优先处理”的方式,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继续摸索推行立案登记制,简化立案审批程序和办案程序,健全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努力实现疑难案件研讨常态化、法律文书共享化、庭审互听常态化。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协调,统一司法尺度,探索构建高效、稳定的裁审衔接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突出“放权、精简、集成、共享”的原则,细化量化服务标准。依托“互联网+人社”平台,扩大社保卡“一站式”服务范围,实现“线上一网通、线下一门办”。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压缩自由裁量权。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努力实现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促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全面落实“提速办、打包办、网上办、一次办”。

第二节  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动人事人才管理、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扩大社保卡“一站式”服务范围,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依托自治区人社信息共享平台,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与推广工作。

第三节强化财政保障

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正常运转,支持重大项目实施。 

第四节  强化组织协调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化管理。

第五节  加强队伍建设

统筹抓好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通过岗位轮换、业务培训、交流任职等方式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加大评比表彰力度,及时树立典型,激励系统干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无私奉献。优化服务流程,改善营商环境,不断改进窗口服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把窗口单位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十”规划主要指标情况

   

十三五 完成

“十四五”目标

指标属性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4.2

4

预期性

2.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万人)

12.01

11

预期性

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万人)

1.58

1.5

预期性

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万人)

1.01

1

预期性

5.农牧民转移就业人数(万人次)

2

1.8

预期性

6.农牧民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万人次)

0.98

0.9

预期性

7.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万人次)

/

8

预期性

8.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万人)

/

0.2

预期性

9.农牧民参加职业培训(万人

/

1.2

预期性

10.城镇登记失业率(%

3.9以内

4以内

预期性

二、社会保障

1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1

92

预期性

1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9

6.7

预期性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2

1.4

预期性

1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5

2.8

预期性

15.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6

2.8

预期性

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

预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1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0.6

0.9

预期性

18.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

/

300

预期性

19.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0.7

预期性

四、劳动维权

2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65

65

预期性

2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96

98

预期性

2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终结率(%

60

60

预期性

2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95

95

预期性

五、公共服务

2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预期性


供稿:人社局办公室

上传:尚奕彤

审核:吴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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