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面实施,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统一全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4月30日,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联合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会商会议。

会议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规范设置临时设摊区域、加强食品摊贩备案管理、依法取缔流动食品摊贩、强化食品摊贩日常监管四个方面厘清食品摊贩登记管理中两部门的责任分工。同时,会上对《青山区进一步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进行了征求意见、面对面协商,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流程、明确分工职责、推动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上,双方就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如何规范管理达成一致共识,一要全面规范管理。从划定食品摊贩的经营区域和时间到备案管理,再到取缔不合规的流动摊贩,形成全链条式管理模式,强化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二要加强联合执法。市场、城管两部门要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联动,推动食品摊贩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落地见效,严厉查处无证经营、使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共同扎实处理好12345热线关于食品摊贩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三要优化食品摊贩营商环境,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法简化办事程序,为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上门”服务,切实加强食品摊贩的规范管理。同时,广泛宣传关于规范食品摊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和主办方的培训教育,引导流动食品摊贩进入临时设摊区域,改善经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营规范要求,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经营服务。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将全面加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不断提升青山区城市管理品质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