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山区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
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区应急局迅速开展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青山区应急管理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试行)》,明确目标、内容及工作要求,现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信用分级分类内容要求,对我局所属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到监管执法中。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实际,根据日常检查情况、举报核实情况、法规落实情况等,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减少检查比例和频次;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2025年4月至6月,共对辖区内主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43户进行了分级评定,其中危化企业3户,冶金工贸企业40户,其中一级38户,占比88.4%、二级2户,占比4.7%、三级3户,占比6.9%、四级0户,占比0%。对于条件有待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指导,后续推升整改之后进行现场检查决定是否进行升级。
包头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