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创业培训政策
发布时间:2025-08-15 10:39
来源: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创业培训是培育劳动者创新精神,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实现个人发展和创造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劳动者创造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手段。创业培训将企业家精神和素质培养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作为创业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培训对象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合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以下统称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创业培训对象可参加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网络创业(以下简称网创”)、创业(模拟)实训培训课程;已经成功创业(经营企业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可参加改善你的企业(IYB) 和扩大你的企业(EYB)培训课程。要完成规定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80%,总出勤率达到80%并参加将培训机构组织的结业考试,即可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业意识(GYB) 500/人、创办企业(SYB)1200/人、网络创业1600/人。通过参加 SYB和网络创业培训后、成功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40%。 对组织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的培训机构给予补贴,合格人员的补贴标准按每人2000元据实核定,其中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创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与补贴。

同时各地创业培训机构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要提供覆盖创业前、创业中、创业后全过程的创业指导和帮助服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后续支持跟踪服务,包括创业见习、企业创办活动和企业经营等。

相关附件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