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审查结果分为审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无法审查四种。监察信息系统提供的用人单位申报信息与承办人员审查判断契合度作为认定审查结果的重要参考。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根据审查、申报情况和掌握用人单位的违法信息综合判断后,认定审查结果。无法联系、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或者未经营无用工等情形确定为无法审查。
书面审查的结果有哪些?是如何产生的?
发布时间:2023-09-18 09:47
来源: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相关附件
上一篇:
就业专场直播回放——“4050”政策解读
下一篇:
用人单位应该怎样进行书面审查申报?
字体
- 大
- 中
- 小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